
首先保障安全并保存信息
事故发生后,首要任务是救助人员及采取消除直接危险所必需的行动。保护现场并不意味着禁止这些措施。如果必须改变现场状态,应尽可能记录具体改动、时间、实施者及原因。技术研究关注对象的历史,而不只是后期检查时的外观。
不要为了拍照而自行启动损坏设备、拆除防护或重现危险操作。访问及检查程序应与对象负责人约定。普通事故参与者可以保存已有文件及记录,而不干预设备及调查委员会工作。
记录对象时保留上下文
特写照片最好配合区域全景及能显示部件位置的中景。单独一张开裂零件的照片,很少能解释它安装在哪里及与什么相互作用。为识别对象,应保存铭牌、型号、编号及可见零件标识。
注明材料获取日期、来源及条件。原始文件比即时通信截图更重要:转发可能改变部分信息及图像质量。如果监控录像很短,应尽量通过合法方式保存此前及此后的片段。可以另行制作剪辑汇编,但不能用其替代原始录像。
收集与所考察期间对应的文件
分析通常需要作业任务书、工艺卡、作业票、操作规程及员工培训文件。重要的是事件当日有效的版本。后来批准的新规程有助于理解变化,但其本身不能描述过去的程序。
设备方面,应保存技术档案、制造商手册、图纸及维护资料。如有维修或配置变更记录,请按时间顺序附上。文件编号及附件是否齐全,往往比所收集文件夹的厚度更重要:缺少关联或不完整的副本会妨碍检验。
区分观察与解释
简要时间线有助于约定研究。其中可列出已知时间点、正在进行的操作、参与者行为及证明材料引用。如果确切时间未知,请使用时间范围或直接注明不确定性,不要为了形成方便的顺序而调整事件。
另行列出需要检验的假设。“装置已断开”与“录像中指示灯未亮”具有不同证明范围。前者需要证明技术状态,后者描述可观察特征。专家会将这些特征与系统构造及录制条件进行比较。
约定问题及移交对象的保全
咨询前请说明需要研究的是事件机制、保护装置、作业组织,还是已有鉴定意见的质量。不必自行拟定最终技术表述:只需指出争议事实,并说明现有哪些材料。
包装物品时,保留标识及其取得情况资料。未经约定,不要清洁表面或拼接损坏部分。对于文件,应考虑移交权利,仅提供任务所需资料。依据这组材料,可以确定可用方法、是否需要现场工作,以及缺失数据清单。